学术文献丨经颅直流电刺激对儿童语言发育迟缓的应用研究
语言发育迟缓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儿童口头表达能力或语言理解能力尚不能达到同年龄、同性别的正常儿童发育水平,目前已成为学龄前儿童最常见的发育性疾病之一。
智力障碍、听力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孤独症谱系障碍、不良语言环境等均为造成儿童语言发育迟缓的常见病因。语言发育迟缓不仅影响儿童的正常人际交流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而且易形成心理障碍,严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及生活质量。
随着语言发育迟缓发病率的逐年升高,目前如何采用积极有效的治疗方式进行干预已成为该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经颅直流电刺激( transcranial direct current stimulation,tDCS) 作为一种非侵袭性的刺激大脑皮层神经元的技术,利用恒定、低强度直流电作用于大脑皮层,使神经细胞膜电位产生去极化或超极化现象,从而对大脑皮质神经元的兴奋性进行调节,具有操作方便、安全性好、非侵入性、刺激效果具有极性等特点。
既往的研究显示,tDCS 对于成人神经、精神类疾病,失语症,慢性疼痛,认知功能改善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研究选取收治的语言发育迟缓患儿,在常规手法按摩、言语训练治疗的基础上加用 tDCS 进行治疗,效果报告如下:
一般资料
选取言语康复科收治的语言发育迟缓患儿120 例,按随机数字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 60 例。观察组: 男 34 例,女 26 例;
年龄 2. 5 ~ 6. 0 岁,平均年龄( 4. 7 ± 1. 2) 岁。
对照组: 男 36 例,女 24 例; 年龄 2. 2 ~5. 8 岁,平均年龄( 4. 5 ± 1. 3) 岁。
2 组患儿性别比、年龄等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 > 0. 05) ,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儿家属签知情同意书。
纳入与排除标准
1. 纳入标准:①均经康复医学科或儿科初诊,经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研制的汉语儿童语言发育迟缓评定法( S-S 法,CRRC 版) 评估为语言发育迟缓; ②年龄2 ~ 6 岁,性别不限; ③右利手者; ④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排除标准:①伴有先天畸形、外耳畸形,有严重的听觉、视觉严重障碍者; ②有脑外伤、癫痫者; ③自闭症谱系障碍者; ④智力发育水平严重落后者; ⑤伴有全身性疾病或心脏等重要器官疾病等; ⑥颅内压增高者;⑦存在 tDCS 使用禁忌证者; ⑧临床病例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随访,数据缺失、脱落者等。
具体方法
1. 对照组:行常规手法按摩联合言语训练治疗。包括口肌训练、言语训练。口肌训练包括: 口部肌肉按摩、口腔内肌肉按摩、口肌运动( 包括唇、舌、下颌、面肌运动) 。言语训练包括注意力训练、理解训练、表达训练、构音训练。每次 20 min,每周进行 5 次治疗,共20 次/月,疗程 3 个月。
2. 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用 tDCS,患儿保持仰卧位,体表定位根据国际脑电图 10 ~ 20 系统电极放置法,tDCS 定位: 左侧 Broca 区( 阳极) ,右侧肩部( 阴极) 。电极: 5 cm × 7 cm。电流强度:1 mA,治疗时间为上午 9∶ 00 ~ 11∶ 00,每次 20 min,每周进行 5 次治疗,共 20 次/月,疗程 3 个月。
3. 观察指标:①2 组患儿治疗后均采用 Gesell 小儿神经心理发育量表( 0 ~ 6 岁) 评估患儿治疗前后小儿发育商,分为 5 个能区: 适应性行为、大运动行为、精细动作、语言能力和个人社交能力。
每个能区测试结果 以 Gesell 发育量表语言发育商 ( developmentquotinet,DQ) 表示,具体公式为: 发育商( DQ) = ( 测得的发育年龄/患儿的实际年龄) × 100。DQ≥86 为正常水平; DQ < 75 为低下,需进行干预,DQ 为 55 ~ 74为轻度缺陷,DQ 为 40 ~ 54 分为中度缺陷,DQ 为 25 ~39 为重度缺陷,DQ < 25 为极重度缺陷。
评估医务人员均经过专门培训,评估时保持环境安静,患儿精神达到最佳状态。
全面认识老年心理健康与科学应对策...2025-07-08